关于建设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9-* 传 真:0469-* 通讯地址: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 (略) 生态环境局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略) 岭东区 | (略) 岭东区恒益石材加工厂 | 黑龙江科大 (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