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6月14日,开封市 (略) 裁定受理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汇丰诚和 (略) 担任 (略) 管理人。 * 年8月10日, (略)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现管理人依据《财产变价方案》, (略) 土地、地上房屋及配 (略) 公开变卖,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卖标的
本次变卖标的包括:
1.位于开封市金明工业园区一号路北侧土地使用权1宗(证号为汴房地产权证第 *** 号),宗地面积 * .94㎡及地上房屋建筑物(证号分别为豫( * )开封市不动产权地 *** 、 *** 、 *** 、 *** 、 *** 号;汴房地产权证第 *** 、 *** 、 *** 、 *** 、 *** 、 *** 号, (略) 分无证建筑物),流拍价值为 *** .48元。
2.园区及仓储配套设施,流拍价值为 *** .49元。
二、咨询与看样时间、方式
看样时间为 * 年2月25日至3月1日,本次变卖涉及的详细清单及评估报告可联系管理人查阅。
关于变卖标的的实际品质、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清单仅供了解参考,在作出购买决定前,意向人请亲自实地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品质、数量等,附件清单 (略) 实物如有缺失或者损毁,不影响报价及成交,不多退少补,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审慎作出购买决定,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变卖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不作为要约,本次变卖周期十五天,以价以高者竞得,有意购买者须于 * 年3月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单,报价不得显失公允。
以邮寄方式提交的,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以寄出时间为准,未联系者责任自负。管理人将结合报价、款项支付、配合变更等因素综合确定最终购买人。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购买人办理,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竞价成交时,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标的物拍卖、交割及权属变更 (略) 费用及税费均由购买人承担, (略) (略) 部门了解。
五、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
联系地址:开封市鼓楼区民谐路12号 (略)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