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泰顺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顺县扶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农[2022]178号)和《关于印发<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20] 75号)等文件精神,经各村低收入农户自主申报、各村审核和乡级审核验收,并经东溪乡党委会研究,拟将蔡祈静等33户低收入农户发展类项目,合计补助资金9.*万元列入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第一批拟补助名单,现将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
请你们严格落实《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审定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根据《泰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反馈给东溪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附件:东溪乡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第一批和资金汇总表.pdf
东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