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略) ”)受上海桃浦智 (略) 委托,对桃浦智创城规划043-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地块东距李家浜20m、西距山丹路260m、南距武威路160m、北临常和路,用地面积约6397.8m2。历史上,本地块为华中锅炉厂(行业大类:34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小类:34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略) 园。目前,本项目地块为空地。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043-01地块规划为三类住宅用地(Rr3)使用,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桃浦智创城规划043-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规划043-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规043-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的风险不可接受。
根据《桃浦智创城规划043-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地块污染土壤目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为0.55mg/kg,修复土壤方量为1273.035m3。对地块内有机污染区域土壤采用异位修复处理,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辅以石灰作为催化剂。
业主单位上海桃浦智 (略) 启动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施工单位为上海 (略) ,环境监理单位为 (略)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30日,在环境监理的监督下,施工单位完成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主体施工;2023年9月18日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满足要求,至此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工作结束。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概括如下:
(1)施工单位采用异位氧化技术修复苯并[a]芘污染土壤,选用的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石灰,修复工艺流程包括:污染区域定位(测量放线)、清挖施工、基坑验收;污染土壤异位修复处理包括场内处理场地准备、修复治理、验收检测、修复后土壤场内回填。(2)经环境监理单位复核,施工单位实际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1410.33m3。(3)本地块共计进场生石灰24.51吨,过硫酸钠12.51吨,累计使用生石灰23.98吨,过硫酸钠12.24吨,剩余过硫酸钠0.27吨,生石灰0.53吨,剩余药剂均由药剂厂家进行回收。(4)施工期间,针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均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本地块主要危废为沾染药剂的包装袋以及支架水池中沉淀、冲洗建渣后收集的废污泥,经统计收集废污泥0.05吨,沾染药剂的包装袋0.05吨。2023年8月29日上午施工单位委托上海申嘉 (略) 将收集的废污泥和沾染固废的包装袋送至 (略) 对行安全化处置。(5)环境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监测结果表明,施工期间地块边界大气、声环境均达到相关要求,施工造成的影响较低,项目实施期间未收到有关本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6)效果评估单位根据相关规范,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更新地块概念模型。依据地块概念模型,编制效果评估采样方案;在环境监理的旁站下,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包括潜在二次污染区效果评估(施工前和施工后)、基坑清挖效果评估、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至2023年9月2日完成现场所有效果评估采样工作。(7)基坑清挖效果评估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基坑坑壁样品中苯并(a)芘超标,扩挖区域坑壁样品中污染物浓度低于修复技术方案中的土壤修复目标值,修复土样品中污染物浓度低于修复技术方案中的土壤修复目标值。(8)修复工程实施前后,效果评估单位对项目涉及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开展采样检测工作。地块内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药剂、危废仓库,集水池、建渣及施工机械冲洗区,污染土壤修复/待检区,支架水池区域,临时道路。(9)项目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地下水样品中的pH值、目标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修复工程量和修复工艺满足修复方案技术要求,土壤修复效果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对地块边界影响较小,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低于相关标准,因此,结合前期调查评估结论和效果评估监测结果,043-01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