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
公 示
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相关法律、相关规定,依据县政府《关于同意2022-72号宗地办理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固政土〔2023〕21号),我局对编号2022-7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地块编号:2022-72
拟用地者:固始县纽爱奇科 (略)
宗地位置:沙河铺镇窑湾路东段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仟*佰***点**平方米(小写3328.73 平方米)。
批准用途: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用地类别代码为H3,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24米,出让年期为50年,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出 让 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佰**圆整(大写)(¥270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圆整(¥*元 )。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时限为5个自然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固始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固始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在协议出让成交公示期满后与意向用地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闰先生
联系电话: 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