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补植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园林绿化补植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OHS-G4001
三、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元;
2.主要内容:主干道外侧红叶石楠更换1150m,广场西侧南天竹补植18m,楼前广场西侧金边黄杨补植30㎡,篮球场樱花补植1株,主干道西侧香樟补植1株。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大树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种地点不超过3-4天,栽种后及时除草、施肥、固定。养护达到国家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示时间
2024年4月8日-4月10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4年4月12日11时前。
(二)递交地点:河南信阳(详细地址电话告知)。
(三)递交方式:报价人指定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递交不需提供)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报价单(附件下载后填写)。
特别提醒:1.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2.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受补充资料,投标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不齐全视为放弃投标。
3.纸质版报价文件需要密封,并在文件密封袋(箱)加盖申请人公章。
七、评定原则
基准价法。排除高于全体有效报价平均值40%以上报价后,其余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基准价,以基准价向下浮动5%作为成交参考价。报价位于基准价与成交参考价之间,且最接近成交参考价的报价方作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在基准价与成交参考价之间没有报价方报价时,以低于且最接近成交参考价的报价方作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第一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高于且最接近第一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的报价方作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高于且最接近第二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的为第三预成交供应商,其余依次类推。
八、项目结算方式
1.本项目不付预付款。
2.项目依第三方审计结果进行最终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的工程款;施工方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按军队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后支付。
九、现场勘察
每单位只限1人参加,时间4月9日下午15时至16时,联系人:邓先生,电话*。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