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 * 〕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自治区地 (略) 组织专家对《乌鲁木 (略) 新乌鲁木 (略) 铜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脱密稿)和专家 (略) 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 (略) 联系。
联 系 人:王雪野
联系电话: *** (兼传真)
????附件:乌鲁木 (略) 新疆乌鲁 (略) 铜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