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略) 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提升养老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略) 民政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向社会遴选3-5家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一、遴选条件
1.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具有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
3.具有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人员,至少应有5名评估员。评估员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学历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二、遴选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于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工 (略) 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书;
2.法人登记材料;
3.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情况材料;
4.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团队信息材料;
5.收费标准;
6.企业承诺书;
7.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婧韩益峰
2.联系电话:0319-*
(略) 民政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