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区小型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一)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13: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23日09:00 | ||
开标地点 | null | ||
预算金额 | ¥11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靖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广场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国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 |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区小型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7-*-ZCHW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1385
3、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小型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一)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53.58(万元)
6、最高限价:1029.38(万元)
7、采购需求: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质保期是否接受进口最高限价备注
01肿瘤射频消融机1套合同签订后9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65万元/
02高频电刀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25.65万元
03洗消槽2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28.5万元
04洗消机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5年否14.25万元
05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75万元
06氩气高频手术设备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21.85万元
07便携式超声诊断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68.4万元
08血流动力学分析仪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47万元
09无影灯5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47.5万元
10手术床5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71.25万元
11监护仪5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71.25万元
12电刀5套合同签订后15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66.5万元
13凝血分析仪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91.34万元
血气分析仪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医用升温仪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便携式气管插管内窥镜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
可视喉镜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电动病床(床垫)+床面桌+输液架2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核心产品
14加温系统5套合同签订后15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114万元
输液系统5套合同签订后15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5年否
吊塔10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核心产品
15抢救床8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205.74万元
除颤仪5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
急救车4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
心电监护仪13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
心电图机4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电动吸痰器4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器械柜2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手术床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
无影灯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否
洗胃机2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
心肺复苏机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医用吊塔12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5年否核心产品
治疗车20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
除颤仪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
诊断床5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否
16吊塔2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否16.15万元
(1)本次招标共分16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16个标包的投标,但必须按包单独编制投标文件、按包投标。(2)投标人投标价不能超过各分包最高限价。(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4)最高限价: 1029.38 万元(01包:65万元、02包:25.65万元、03包:28.5万元、04包:14.25万元、05包:75万元、06包:21.85万元、07包:68.4万元、08包:47万元、09包:47.5万元、10包:71.25万元、11包:71.25万元、12包:66.5万元、13包:91.34万元、14包:114万元、15包:205.74万元、16包:16.1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详见采购需求,质保期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境内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6.2. 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6.3.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根据《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 (略) 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3、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版)(访问方式一:直接访问网址http://**#/home;方式二:访问湖北国华官网http://**-点击左侧【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新版)】)点击 “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3年 3月 3 日至2023年3月 9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 “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招标文件,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帮助中心---帮助文档---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 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标书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 (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ttp://**)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广场路6号
联系方式:0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 (略)
地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靖佶
电话: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