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
资质要求的变更
一、招标文件编号:TCZFCG(XJ) ***
二、招标项目名称: (略) 照明设备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 (略)
采购预算:21.61万元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为:
1、投标方中标后必须与甲方签订5年维修 (略) 协议,设备出现故障中标方24小时内 (略) 处理问题。
2、法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相关证明)
3、疆内异地投标单位,提供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时提供该签订本地企业的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本地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质保售后服务承诺期限不低于五年,含五年);
4、投标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提供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证明原件;
6、 (略) 方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