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 (略) “乐山 (略) 年产2万吨硅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乐山 (略) 年产2万吨硅粒加工项目 | (略) 沙湾区嘉农镇泰山路55号( 103 度36分 22.985 秒, 29 度 29 分 49.211 秒) | 乐山 (略) | 四川天 (略) | 租赁四川汇 (略) 部分用地以及建筑物,占地面积26亩,采用硅块为原料,购置破碎机、对辊机、筛分机等设施设备,年产硅粒2万吨。 | 废气:项目设置破碎机 1 台,对辊机 12 台,2 台方形摇摆筛,共 1 条生产线。破碎、筛分过程及物料输送过程均在设备内部密闭进行,粉尘从预留粉尘排口经管道收集至 1 套“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23m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 20m3)处理后与办公生活用水一同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容积 50m3)处置后排入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铁杂质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除尘灰和车间降尘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30-03-*】FGQB-0283 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