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来《关于商请批复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岩退役军人局函〔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4〕248号),结合《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龙投研审〔2024〕8号),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提升改造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9-*-04-01-*)。
二、项目业主:闽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罗区中城街 (略) 51号,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西侧二楼展厅,面积约61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原展厅设施进行拆除,基础装修及二次特展装修后,配置现代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多媒体、智能导览等系统设备,以及改造电气、消防、暖通、安保设施。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展陈展示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等。
1.土建工程:原展厅设施拆除与清理、墙体加固与防渗、屋顶防水与保温处理(含檐墙)、展厅横展墙砌设等。
2.装修工程:天棚吊顶、地板基础、照明等。
3.展陈展示工程:展墙艺术、场景复原、特型人物雕塑及氛围场景布置复原、文物藏品柜等。
4.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多媒体中控控制系统软件、触控一体机、LED显示屏、虚拟现实大型显示系统、音乐系统等声光电设备;安全防范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暖通系统改造、数据资源采集系统、安全应急装备增配等公共管理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上级补助等资金支持, (略) 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请据此复函督促闽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规模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