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 (略) 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2023〕22号)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对部分报废国有资产通过竞价方 (略) 理。为确保国有资 (略) 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竞价。
—、处理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竞价单位经办人须携带第三条所要求的资料,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1 (略) (略) 东路 (略) 1栋一层大堂集合,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三)参与竞价的单位须现场查看后,于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至以下邮箱:*@*ttp://**,逾期收到的报价单无效。
(四)我院接收报价后开展比价,报价最高者竞得。我院于2025年1月1日前电话通知竞得者。
三、资料要求
(一)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略) 网站-绿色流通服务页面备案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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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置工作
(一)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接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转账缴款(转出账户名称须与提供的资料一致), (略) 提供的格式模板出具报废证明。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联 系 人:毛睿玮;
联系电话:020-*
报名地址: (略) (略) 东路 (略) 1栋
附件: (略) 国 (略) 置统计表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