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12日,受中 (略) 开发公司的委托,南京 (略) 承担了“*9井区白垩系呼图壁河组油藏加密、调整试验地面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9井区白垩系呼图壁河组油藏加密、调整试验地面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梁油田*9井区位于准噶尔盆地*梁隆起三个泉凸起1号背斜东高点,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位于已开发的石南油田北约20km处。
投资总额:5753.75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计划在*9井区共部署12口采油井,13口注水井,其中11口采油井为新钻井,1口采油井为补钻井,2口注水井为补钻井,11口注水井为老井转注水井。新建产能1.17×104t/a,单井注水量84m3/d~140m3/d。在*梁集中处理站高压注水系统处新建1座140m3/h注水泵撬,在5号计量配水站新建1座6井式配水撬;新建1座计量站;新建采油管线5.6km,新建注水管线7.88km,新建采油井井口装置12座;新建注水井井口装置13座;3口侧钻采油井更换电潜泵,配套建设供配电及仪表自动化等地面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南京 (略) 王工,联系电话:099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 (略) 开发公司
联系地址: (略) 迎宾路66号
联系人:孙王辉
联系电话:0990-*
邮箱:*@*q.com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 (略)
联系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王翔
联系电话:0991-*
邮箱:*@*q.com
中 (略) 开发公司
2024年1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