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略) (略)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井发改项批(2023)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住房保障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 (略) 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住房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略) 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井发改项批(2023)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改造户数6006户, (略) 燃气管道24.73千米、立管62.13千米、更换入户燃气软管,配套建设燃气安全装置。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9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 (略) (略) 》(http://**)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09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略) 五星街142号百利大厦
邮 编: *
联 系 人: 金老师
电 话: 0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成 (略) 吉泰一街 99 号 1 栋 2 单元 23 层 2301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