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河北邢州拖 (略) 破产财产的拍卖公告
河北邢州拖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河北邢州拖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介绍
河北邢州拖 (略) (以下简称“邢拖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M,注册地址: (略) (略) (略) 18号,注册资金*元,法定代表人:李反良,经营范围:拖拉机、农机具、机械配件、 连杆组装生产、销售,农用车销售,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拍卖标的
河北邢州拖 (略) (略) ,其中包括(1) (略) (略) (106国道)东侧的土地面积为2500㎡,土地权使用权证号南国用(2600)字第017号;(2) (略) 东、规划青年街北的土地面积为9546.74㎡,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国用(2010)第007号;(3)车库面积182.1㎡,办公楼面积2718.92㎡,以上房产证号:南宫房权证南宫字第*号;(4) (略) (略) 内所有的库房、车棚、大门口、车间、硬化地面、铁艺围墙等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包 (略) 无证土地上房屋5单元东西户1-4层)。详见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
拍卖以整体形式拍卖,拍卖标的起拍价:*.7元,拍卖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看样
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12月16日(周末、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电话:*,许律师。有意者请与拍卖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关责任自负。
四、竞买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登记;如未登记、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拍卖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拍卖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活动开始10日内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拍卖人联系。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对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价款以转账凭证为准,不出具发票。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有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屋交割、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税费等由双方各自承担;无证土地上房屋建筑物拍卖成交后,如办理权属证书应当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包含应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承担及未明确规定承担方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因买受人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与余款的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由京东在标的物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保证金可以充抵拍卖价款。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剩余价款,拍卖价款均汇至拍卖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河北邢州拖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邢台分行
银行账号:*14
十、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可以采用邮寄或者现场方式。拍卖人地址: (略) (略) 律师大厦六层。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拍卖依据 (略) (略) (2022)冀05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 (略) (略) (2022)冀05破申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略) (略) 决定书(2022)冀0581破2号,对河北邢州拖 (略) 破产财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
瑕疵声明:1、河北邢州拖 (略) (略) (略) 东、青年街 (略) 东半部,经河北华诚 (略) 测量面积为*.65㎡,以及土地上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因土地权属不明,本次拍卖仅拍地上房屋建筑物,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办理权属证书和建筑本身属性、用地等相关政策再谨慎决策,若竞买后无法办理权属证书或者出现认定违建情况的,拍卖款不予退还,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情况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责任自负;
2、河北邢州拖 (略) (略) 占用的无证土地上房屋5单元东西户1-4层共计796.24㎡,对应评估价值为*元,上述因存有争议正正在诉讼中,故本次拍卖不包含该资产。
3、 (略) 土地上存在第三人临时占用的情况,拍卖成交后,第三人如无法与竞买人另行达成协议,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搬离。
4、拍卖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仅包含建筑物本身,房屋内陈设及家具家电等不包含内。
5、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建筑物的面积、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屋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规划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及拍辅机构对此不予保证。
6、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瑕疵(如有)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建议亲临现场实地看样。竟买人参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瑕疵与问题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或问题为由、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竞买义务。
8、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欠费的情况,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做详尽的调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供暖、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以上资产权属情况存在瑕疵,在此提醒购买人注意。
委托人及拍卖人均是以标的物的现状对外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及瑕疵不做保证。
(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须知》中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资产价值的最终依据。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手续等造成的包括费用增加等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拍卖标的以现 (略)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拍卖人及委托人、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拍卖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权属变更风险、权属变更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等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权属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拍卖人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二、 (略) 上公开拍卖《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拍卖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许律师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河北邢州拖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