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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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东营风电装备测试认证创新基地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北75米、 (略) 以东215米、海堤大道以西140米 |
建设单位: | 东营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17日 至 2024年7月23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为东营风电装备测试认证创新基地项目配套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北75米、 (略) 以东215米、海堤大道以西140米,占地面积*.2平方米(永久占地*.2平方米、临时占地3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规划安装2×120MVA主变,电压等级为220/35kV,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为户内GIS;升压站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以1回22 (略) (略) ,主变35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无功补偿安装2套-15~+30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该项目主要用于风电测试场电力升压,各风电机组经机端变升压至35kV,通过12 (略) 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升压站升压至220kV。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220k (略) ,不设置单独储能设施。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项目应切实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的治理,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轻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不外排。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升压站内雨水经雨水沟排出站外,生活污水 (略) 排至 (略) 进一步处理。对事故油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进行设置。 (五)电磁环境。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变电站厂界及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000V/m和100μT控制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