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18﹞75号)、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旱情及农畜产品价格走低等影响防止农牧民收入规模性下降的实施方案》(克政字〔2023〕115号)文件要求,对全旗未取消风险的监测对象、取消风险的监测对象、16周岁(不含)以下享受政策脱贫人口、60(含)周岁以上脱贫人口(享受政策)、16(含)-60周岁(不含)享受政策脱贫人口(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进行扶持,现将项目受益人员实施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天: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克什克腾旗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76-*
业务咨询电话:12317
邮箱地址:*@*63.com
克旗2023年有劳动能力监测对象享受旅游资产收益金名单.xlsx
克旗2023年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享受政策)及监测对象享受旅游资产收益金名单.xlsx
克什克腾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