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 (略) 委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省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 (略)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 (略) 肇源生态环境局今年 (略) 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行政执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6个方面41个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受理范围 1.人民至上观念不强方面的问题。指导少、检查多;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找人立刻办、无人不法办;怠于行使行政权力,监管不到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顾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部门利益出发执法、“逐利”执法;以管理者和支配者自居,背离服务宗旨;运用行政手段调解矛盾纠纷的意识不强;其他监管、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2.滥用行政权力方面的问题。野蛮执法,滥用行政强制权力;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不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执法缺乏柔性;采取“一刀切”方式执法;对不同的管理对象区别对待、选择性执法;对同一行政相对人的多个违法问题,有选择性地进行调查处理;恶意曲解行政相对人的语言和行为;执法人员超越执法权限做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 (略) 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 3.忽略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不依法履行立案程序;不依法制作、送达行政执法文书;不依法组织开展听证活动;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不告知当事人复议诉讼渠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4.漠视监督制约制度方面的问题。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严格,文字记录不客观、不准确,执法记录仪不配备、不使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深入、不全面、不履职尽责;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不经过本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对于发现的案外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线索,不向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移交,或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其他规避监督制约的问题。 5.形式大于内容方面的问题。执法行为简单随意,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运动式执法”,行政执法未能常抓不懈;向行政相对人下发的法律文书缺乏可操作性;其他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6.影响行政机关形象方面的问题。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隐晦索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钓鱼”式执法,引诱行政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对企业、经营者和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简单强硬、行为散漫;违反规定便装执法,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不主动表明身份;舆情风险意识不强,放任干群矛盾激化;其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三、反映渠道和方式 1.来电。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略) 肇源生态环境局:0459--*。 2.来信。将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至肇源县解放路 (略) 肇源生态环境局案件审理室,邮编:*。 3.来访。来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肇源县林肇路 (略) 肇源生态环境局案件审理室,当面反映问题。 (略) 肇源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