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文件等要求,中国核 (略) 组织开展了黄泥湖矿点(含大輋围矿点)退役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黄泥湖矿点(含大輋围矿点)退役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中国核 (略)
实施单位:江 (略) 有色地质大队(原江西省核 (略) 二六四大队)
建设地点: (略) 寻乌县桂竹帽镇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源项得到了有效治理,实现了工程退役治理目标,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黄泥湖矿点(含大輋围矿点)退役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它事项说明等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 # 潘生
黄泥湖矿点(含大輋围矿点)退役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黄泥湖矿点(含大輋围矿点)退役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黄泥湖矿点(含大輋围矿点)退役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