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谢岗镇杏花六巷新建道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谢岗镇中心区内 |
建设单位 | (略) 谢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蓝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东莞市谢岗镇杏花六巷新建道路工程,本工程共一条道路。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为东南往西北走向,起点与新政一巷相交,终点与现状土墙相交。设计速度为20km/h,红线宽度为15m,双向两车道,路线全长121.47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项目总投资325.75万元,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及通信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截水沟、隔栅、沉淀隔油后用于道路洒水防尘,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在项目附近居民点或城镇就近临时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排 (略) 政管网。 2、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沥青烟尘。本项目通过洒水降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防护措施,如四周设置围挡、喷淋保湿等,防止扬尘污染;本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可有效减轻摊铺时烟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工程施工车辆在运输过程产生运输扬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合格的无铅汽油,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3、固体处理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源于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填挖方均为土石方,项目下层土用于路基回填,表层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及施工临时占地复绿,即本工程挖方均作为填方利用,不会产生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弃钢筋、电缆及木料等,对于废弃钢筋、电缆由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分拣,把有用的钢筋、木料、电缆等东西进行回收再利用。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期运送至当地的垃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4、噪声处理措施: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2-2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