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 ***
二、项目名称: * 年污染源废气监测(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 年污染源废气监测(第二次) | *** .00元 | 上海市化工环 (略) | 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 弄35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年污染源废气监测(第二次) | * 年污染源废气监测(第二次) | 完成宝山区辖区内至少2家企业不少于 * 台废气排口、金山区辖区内中国石化上海 (略) ( (略) )不少于47台废气排口的执法监测工作, (略) 锅炉CE (略) 比对监测。 | 完成宝山区辖区内至少2家企业不少于 * 台废气排口的执法监测工作, (略) 锅炉CE (略) 比对监测。完成金山区辖区内中国石化上海 (略) ( (略) )不少于47台废气排口的执法监测工作, (略) 锅炉CE (略) 比对监测。每次监测做好台账记录,完整记录被测企业 (略) 情况、当天实际生产负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 * 年度 | 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国新,黄鸣,郑晓红,吴海,于香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 * ] *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 * ] *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遇特殊情况,招标方可要求本项目中标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并予以通知,延长服务期间产生的服务费,由下年度服务提供方按实际延长的工作量,在延长服务期结束后90日内向本项目中标方支付,支付金额=(下年度合同总额/下年度总工作量)×实际延长工作量,具体收、付款及开票等事宜由本项目中标方与下年度服务提 (略) 。同时,如存在上年度服务工作延长情况的,本项目中标方有义务在延长服务期结束后90日内根据实际延长的工作量,及时、足额向上年度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费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 (略) )
地 址:三江路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名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 号新鑫大厦8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朱亮
电话: ***
* 年02月22日
* 年01月2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