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35国 道景宁 东坑至 景泰交 界段改 建工程 | 本项目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起点位于现状235 国道与白大线交叉口处,顺接现状235 国道东坑段,经东坑互通、白鹤水库、发隆、何村,终点位于景宁与泰顺交界处,顺接235 国道泰顺段。 | 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 本项目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起点位于现状235 国道与白大线交叉口处,顺接现状235 国道东坑段,经东坑互通、白鹤水库、发隆、何村,终点位于景宁与泰顺交界处,顺接235 国道泰顺段。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0m,长度6.978km;共设置桥梁(包含互通主线桥)1653.5m/6座(右线)、1608m/6 座(左线),其中大桥1587.5m/5 座(右线),1542m/5 座(右线);中桥66m/1 座(左右线);共设置3座隧道:特长隧道4344.6m/1座(为分界隧道,右洞全长4340.1m,左洞全长4350.4m,本项目景宁县范围设计长度881.8m/0.5座,位于景宁县内)、中隧道783.5m/1座、短隧道395m/1座,设计隧道全长2060.3m(折合双幅)。 | 根据相关要求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大气环境:(1)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进城车辆的管理,超标车辆禁止上路。(2)要求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目标附近加强绿化建设。(3)绿化养护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定期清洗道路绿化带,保持道路绿化带清洁。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地面应当实施绿化或铺装;其他裸露地面应当及时实施绿化、铺装或硬化,防止扬尘污染。(4)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5)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车况不符合要求(汽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6)渣土运输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运送易扬尘物质车辆登记制度,未安装密闭式装置车辆运送易扬尘物质的, (略) 道路上行驶。 营运期水环境:(1)道路沿线设置多处隔油沉淀池,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后自然蒸发或用于洒水降尘、行道树灌溉等。(2)道路沿线涉水桥梁设置相应规格的应急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废水,事故结束后根据废液特性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3)养护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纳管。 营运期声环境:(1)优化线形,合理布置工程线位;隧道射流风机进排风口设置消声装置;隧道壁进出口安装吸声装置。(2)对于超标的敏感点,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隔声窗需分别改造至1~2级隔声窗,隔声量需要达到 20≤RW<30dB。(3)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应重点关注各桥梁两端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的增大;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下阶段路线优化调整发生变化时,敏感点噪声防治措施应优先采用避让、声屏障等措施;路段优化调整造成敏感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采取噪声补救措施;工程营运期应加强跟踪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噪声防治措施。(4)项目环评报批后,公路两侧新建的敏感点,其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归于该敏感点的建设单位;公路沿线居民住房重建时,村镇政府批复务必指明需远离公路,在进行农村居住区的规划时,应根据不同路段两侧空旷情况下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预测结果,并结合当地的地形条件进行合理规划;在未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情况下工程主线道路中心线外200m范围内第一排不宜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特殊敏感点。(5)限于本工程目前尚处于工程设计阶段,因此,本报告中只能根据目前工程进展情况及研究结果,对营运期超标敏感点提出建议的防护措施。工程运营后,应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影响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在距离线位较近,敏感点规模较小,受到噪声影响严重,及隧道口附近受到噪声、尾气双重影响的零散敏感点,建议采取环保拆迁等措施,同时预留足够的环保资金,后期结合声屏障、隔声窗等有效措施减轻对沿线居民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固废:(1)完善高速公路沿线各服务管理设施内分类垃圾箱的设置,及时收集,定期清运。将生活垃圾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和景观等的影响。(2)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 营运期生态环境:(1)隧道洞口的景观设计,隧道洞口的形式设计应美观,与周围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相互协调。(2)公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实施线路两侧的绿化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植树、种草等绿化,特别是挖方路段的植被防护工程必须落实。营运期应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使之保证成活,对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未成活的植物,应进行补种,确保绿化工程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 (略) 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因此建设单位在占用林地、砍伐树木过程中,应按以上规定执行,以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 营运期环境风险:(1)本项目设计速度为60km/h,根据规范,防撞等级应为SA级,加强型混凝土护栏高度为100cm。降低失控车辆越出、冲断或下穿护栏的概率,将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车辆撞击护栏冲出路面的概率,从而大大降低周边水体水质受污染的几率。(2)在对路/桥面污染物进行冲洗,其冲洗废水在路/桥面汇集后,进入两侧纵向排水边沟或管网,汇入事故水收集池后交由专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需在拟建项目桥梁路段布设环境事故应急池。 (3)为加强对全线道路的监控与管理,要求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和其他较为敏感路段加密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4) (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危化品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危化品运输企业在实施运输之前,应当专门向有关部门申请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审批。(5)按5.4.3.3章节要求采取风险管理措施。(6)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包括沙袋、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酸碱手套、雨衣、雨鞋、安全帽、安全带、石灰、活性炭、隔油带、灭火器、标志性袖章、风向标、危险界限标志、便携式pH监测仪、便携式COD检测仪等。(7)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运营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