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公采药发〔2023〕1号
各有关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含药店):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加快医保编码在“ (略) 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集采平台”)网上交易中的应用, (略) 医保局,现就开展医保编码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来源
医保编码数据来源于“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省药械集采平台通过端口、物理介质或 (略) 医保信息平台获取医保编码数据,获取后及时导入基础数据库,保证医保编码及时更新并提供给用户动态维护相关信息。
(略) 药械集采平台未查询到本机构或本企业挂网产品的医保编码信息的,请按国家医保局要求申请。
二、维护范围
(一)医药企业: (略) 药械集采平台注册账号的所有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含总代)企业;
(二)产品: (略) 药械集采平台挂网的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
(三)医疗机构: (略) 药械集采平台注册账号的所有医疗机构(含药店)。
三、维护时间
(一)已有账号的医药企业和已挂网的产品,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医保编码维护工作;
(二)新注册账号的医药企业、新挂网的产品,省药械集采平台基础数据库有医保编码信息的,应于挂网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护工作;无医保编码信息的,应在基础数据库更新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护工作。
四、维护方式
(一)医药企业信息维护。企业通过账 (略) 药械集采平台的“药品集中采购系统”或“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入“基础库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护好本企业基本信息后保存提交。(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产品医保分类代码维护。企业通过账号密码登*交易系统,药品企业进入“产品信息管理”模块,点击“已挂网目录代码维护”,对本企业挂网药品进行代码维护;医用耗材企业进入“国家医保代码维护”模块,点击“产品编码维护”对本企业挂网医用耗材进行代码维护。(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三)医疗机构信息维护。 (略) 药械集采平台内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对部分医疗机构的医保编码信息进行了匹配(未获取到医保编码的医疗机构详见附件3)。未匹配医保编码的医疗机构请将本机构的编码信息或无编码的情况说明发送至邮箱(*@*63.com)。
五、维护要求
(一)所有已注册的医药企业均需维护本企业基本信息,在完成信息填写并确认无误后后保存提交。
(二)前期已维护过医保分类代码的产品,信息无误的,可不再维护,信息更新的可以重新进行维护和确认;还未维护挂网产品医保分类代码的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代码维护工作。
(三)3月1 日起,省药械集采平台将设置“无医保分类代码产品目录”,未及时维护医保分类代码的挂网产品将从挂网目录中移除。
(四)贯彻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做到“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是实现药品和医用耗材全程可追溯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企业和医药产品信息统一认证和动态管理的保证。无医保分类代码的产品将对挂网、交易、使用产生影响,请各有关医药企 (略) 药械集采平台医药企业和挂网产品医保编码信息维护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