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废纺织品及废塑料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废纺织品及废塑料利用项目(一期) (略) 占陇镇西社新乡 (略) 南侧(地理坐标116°13"35.984"E,23°17"8.305"N)。一期项目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实际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额比例15%。一期项目主要从事加工回收废涤纶、废尼龙,年加工回收300吨再生涤纶颗粒,150吨再生尼龙颗粒。
二、环评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与审批情况:2022年7月,企业委托广东绿 (略) 编制了《 (略) (略) 废纺织品及废塑料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8月4日,企 (略) (略) 《 (略) (略) 废纺织品及废塑料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揭市环(普宁)审〔2022〕46号]。
2、开工与竣工时间:一期项目于2022年8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3月15日竣工。
3、调试运行时间:项目于2024年3月25日开始生产设备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调试。
4、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登记管理,企业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略)MA7MBWQR(略)W)
三、验收结论
一期项目于2024年11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结论如下:
一期项目基本 (略) (略) 《 (略) (略) 废纺织品及废塑料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揭市环(普宁)审〔2022〕46号]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建设及调试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验收工作组同意一期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工 0754-(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以方式向我司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 (略) (略) 废纺织品及废塑料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