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3日, (略) (略) (略) (略) 办公室组织召开了《 (略) (略) 年产1410吨水泥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竣工验收监测单位( (略) 安鑫 (略) )的代表和特邀2名技术专家共4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各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和配套环保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形成验收组意见,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410吨水泥制品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地点: (略) 揭东区埔田镇新龙村*龙塗空地
4、环评批复文号:揭市环(揭东)审[2024]4号
5、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年产1410吨水泥制品生产线项 (略) 揭东区埔田镇新龙村*龙塗空地(北纬N23°37′45.682″,东经E116°24′17.758″),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1600m2,主要建设有生产区、办公室、休息区、过道、原料堆场、水泥罐、养护区等。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元。实际建设主要设备有:配料机3台,滚焊机2台,搅拌机、制管机各3套,水泥罐2个,模具若干套,天车4台,铲车、叉车各3辆。项目主要从事水泥制品生产,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水泥制品1410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地址: (略) 揭东区埔田镇新龙村*龙塗空地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意见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