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派出所日常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3-12-27 15:04:45
采购计划编号:*-2023-12826 预算金额:3,600,000.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 (略) 项目经办人:邹顺燕 项目负责人:邹顺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Z-2023G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松岗派出所日常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为:
供应商日常食品检测能力 (8.0分) | (1)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食品质量情况的,包括蔬菜、鱼类、面点、畜类、禽类、鸡蛋、大米、水果等食品合格检测报告的,每提供一项食品检测合格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委托人为投标供应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实验室检测设备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瘦精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细菌病源性检测仪、细菌检测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培养箱、亚硝酸盐检测仪、样品粉碎机(捣样机)、样品浓缩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品综合分析仪、微生物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显微镜等,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的5分。 注:需提供相应上述设备的购买发票、设备图片,若供应商与实验室合作的,还须提供与实验室的合作合同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更正为:
供应商日常食品检测能力 (8.0分) | (1)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食品质量情况的,包括蔬菜、鱼类、面点、畜类、禽类、鸡蛋、大米、水果等食品合格检测报告的,每提供一项食品检测合格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委托人为投标供应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实验室检测设备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瘦肉精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细菌病源性检测仪、细菌检测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培养箱、亚硝酸盐检测仪、样品粉碎机(捣样机)、样品浓缩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品综合分析仪、微生物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显微镜等,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的5分。 注:需提供相应上述设备的购买发票、设备图片,若供应商与实验室合作的,还须提供与实验室的合作合同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http://**)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南海分局松岗派出所
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安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0757-*
广东 (略)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