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扫描件或证书扫描件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等)。
2.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政府机构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邮政 (略) 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须提供有效的证书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唱价日期,被中国 (略) 或 (略) (或 (略) 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之日起前3年)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