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2- ***
传 真:0592- ***
通讯地址:厦门市 (略) (略) 莲福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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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伟富印刷品生产加工项目 | 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湖里 (略) 101单元 | (略) | 厦门境 (略) | 该项目选址于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湖里 (略) 101单元,异地扩建后该址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彩盒1700t。 | 一、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 (略) 理后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市 (略) (略) 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较严的排放限值。 (二)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非 *** 烷总烃排放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表3中有关排放标准。 (三)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 (略) 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四)厂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按照国家关 (略) 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 (略) (略) 置。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报告表测算的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 二、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建设的 (略) 理后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市 (略) (略) 理。 (二)按申报内容进行建设,严格参照《厦门 (略) 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二阶段)通告》(厦环控〔2018〕6号)的有关要求,落实印刷、设备清洗等有机废气产生工序或者车间密闭措施,结合生产线配套废气的高效收集设施,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废气治 (略) 理。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运营期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按规范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口高度和排放筒设置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消音、隔声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四)工业固废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规范要求配套固废 (略) ,做好危险废物分类 (略) 防渗、防漏、防淋等污染防范措施。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显影液、废版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 (略) 置资质 (略) 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 (略) 理,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