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7天
审批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
设计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城乡基础 (略)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新丰大街雨水源头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新丰大街(北桥洞—208国道段)
公示内容:本项目拟改造新丰大街(北桥洞—208国道段)人行道面积约*平方米,长度1.55公里,采用透水混凝土铺装。
项目介绍:项目的建设 (略) 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地方经济发 (略) 基础设施是“政府主导型”重大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略) 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中 (略) 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中西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尤其是加快区域经济中心建设, (略) 有足够规模的基础设施作支撑。市政基础设 (略) 建设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城镇规划中的要点,因此,该项目建设, (略) 规模,
(略) 结构, (略) 综合服务功能, (略) 的整体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对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略) 城区环境,减少因环境污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增强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略) 新丰大街雨水源头治理工程的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现就此项目进行公示。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4004室
联 系 人: 王振华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2、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住址。
4、本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项目公示期限内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土地相关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拟审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5、如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该项目方案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