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业企业:
根据《 (略) (略) 林业局关 (略) 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和《关于持续优化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福银〔2022〕157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安排,请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业企业按照《 (略) 林业局关于报送 2 (略) 级林业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通知》要求,于 2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需林业贷款贴息申请和《2 (略) 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报送林业局生态产业办。
联系人:张主任,*。
建宁县林业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