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8日我局拟对抚 (略) 高炉低碳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烷站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 (略) 21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抚 (略) 高炉低碳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烷站改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
抚 (略)
三、建设单位
抚 (略)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泽枫 (略)
五、项目概况
抚 (略) 拟投资125.*元建设“抚 (略) 高炉低碳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烷站改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910m2。主要建设内容:在厂内另选址改建一座*烷气站(占地面积185m2),站房内部设有气化间、汇流排间、实瓶间、空瓶间,供应设备主要为*烷气汇流排、气化撬装一体设备,站房 (略) ,四周设实体 (略) ;新建*烷气站管道(长640m)架空敷设至连铸车间,其余公用辅助工程依托。
拆除工程:拆除厂内原有*烷气站,包括原站房及设备均全部拆除。
建设规模:供应*烷气最大用量为370Nm3/h,平均用量为70Nm3/h,均不变;连铸车间的铸坯年切割设计总量270 万吨不变,则*烷总消耗量不变。汇流排布置线上60个瓶组,实瓶间线下备20个实瓶。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排放*烷气,仅在设备停产检修或事故状态时会排放少量的*烷气。
废水
本项目夏季喷淋降温所产生的废水,通过地漏收集,经排污管线 (长约15m)进入厂内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气化残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共30.7m2;依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