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 (略) (略) 受 (略) 的委托,就东至县洋湖镇泥黄安置点8.48万平方米安置房及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龙丰路、南山路道路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劳务作业(项目编号:*-2126)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在安徽 (略) (略) 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少博 (略)
投标报价:*.33元;投标下浮率:12.02%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报价:*.36元;投标下浮率:11.49%
第三中标候选人:池州 (略)
投标报价:*.68元;投标下浮率:10.57%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本公示同 (略) (http://**)、 (略) (http://**)、中国 (略) (http://**)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略)
安徽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