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 (略) :
你局报来《 (略) 发 (略) (略) 2024年“一县一可研”特殊梯队项目核准的请示》(禄发改请〔2024〕77号)文件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突出问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 (略) 2024年“一县一可研”特 (略) 项目(项目代码:2409-*-04-01-*)。 (略)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项目建设地 (略) 。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略) 2024年“一县一可研”特 (略) 项目新建1 (略) 0.029km,新建配变4台,总容量600kVA,新建低压开关柜4面,低压无功补偿180kvar,新 (略) 0.559km。
四、工程估算动态总投资72.*元。 (略) (略)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负责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该项目已取得《关于印发 (略) 2024年“一县一可研”特殊梯队项目评审意见的通知》(楚电规建〔2024〕189号),同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 (略) 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略) 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六、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714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略) 发 (略) 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未办理完相关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同时按相关要求到劳动保障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