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 (略) 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变动分析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单位名称:江苏 (略)
二、建设地点: (略)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路22号
三、项目主要变动情况:
江苏 (略) 占地面积50亩,职工110人,投资总额为8551.6万元,年生产300天,三班制运转,年总生产时间为7200小时。根据项目原环评文件,公司本期项目拟建年产300吨ε-聚赖氨酸和500吨可得然胶生产线。上述项目已于2011年1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3年3月获得沭阳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沭环审[2013]58号),2016年启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项目涉及的变化内容主要有:
(1)仅进行可得然胶生产和销售,可得然胶生产能力为年产500吨,不再进行年产300吨ε-聚赖氨酸生产和销售。
(2)取消ε-聚赖氨酸项目车间均为可得然胶生产车间,调整后全厂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不会增加不利环境影响。
(3)取消年产300吨ε-聚赖氨酸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的建设,调整后全厂排气筒数量由拟建的3个排气筒调整为2个。
(4)针对可得然胶项目生产废水情况,对污水站处理工艺进行调整,其原工艺由“UASB 厌氧+二级好氧”调整为“混凝沉淀+UASB+CASS”,提高废水生化处理效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5)取消ε-聚赖氨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调整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和废水排放总量减小,污水处理工艺的调整不新增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导致影响范围或强度增加,反而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为此,本项目经反复论证,此次主要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化,为此,公司特根据变化情况编制变动分析报告。并于2016年12月14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公示内容:见附件。
五、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