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望洪镇东和村新型日光温室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6: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望洪镇东和村新型日光温室二期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永宁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剩余资金由望洪镇及东和经济合作社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新建日光温室,配套生产路、室外供电及场地平整等。1.日光温室。新建日光温室15栋,规格12m宽×80m长×5.2m高,主体结构为单层拱形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安全等级三级,两侧山墙及后墙采用复合保温墙体材料,棚膜为高透光15 丝三防P0膜。耳房长4m,宽3m,单体占地面积12m?,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温室配套棉被卷帘系统、上下封口卷膜系统、日光温室水肥一体化设施等。2.室外供电设施。配套室外低压架线长500米、敷设YJLV-1KV-4×50-PE100铝芯电缆100米、YJLV22-4X25铝芯电缆1000 米,安装分户计量电表15个。3.生产路。修建3米宽砂砾路1700米、铺设路缘石等。
2.2建设地点:位于永宁县望洪镇东和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网上打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按 1 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永宁县望洪镇???????????地址: (略) 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1城D区25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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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 冰 联 系 人:王 铄
电 话:0951-* 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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