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泸水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 |||||
项目名称 | (略) 精酿酒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六库街道小沙坝村标准厂房建设) | 建设地点 | (略) 六库街道小沙坝村 | 建设单位 | 云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86m2,总建筑面积7348.95m2,设有1条年产2000t/a的啤酒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综合车间、值班室、消防水池水泵房,供电、供排水等公辅设施。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总计158.*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及装修时产生的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施工场地场坪、基础开挖等还会对动植物、土地利用、水土流失造成影响。 2、运营期 项目蒸汽发生器加热方式为电加热,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麦芽、大米处理产生的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固废产生的异味。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CIP清洗系统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啤酒罐装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设备废水、热凝固液、冷凝固液、制冷机组冷却循环排污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办公生活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噪声为粉碎机、螺杆空压机、制冷机组、灌装机、冲罐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酒糟、废酵母、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实验室废液、废机油。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必须美观、整洁并100%标准化围蔽。 出入口必须设置“三池一设备”,运输渣土及建筑材料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拖 (略) 。 (略) 及通道必须100%硬化。 (略) 及通道、作业区以及楼层上必须设置喷淋系统,100%洒水降尘。 非作业区裸露土体100%覆盖或绿化;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100%覆盖或袋装化处理;建筑材料和施工器械必须码放整齐。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由2m3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过程,不外排。 加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管理,及时检修,防止漏油污染事故发生。 严禁向怒江及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将地表径流排入沉淀池内进行处理,经沉淀处理后,悬浮物浓度降低,静置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过程,严禁外排。 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禁止向怒江倒废水,禁止施工人员在河道内清洗设备。 项目建设方应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尽量安排在旱季进行,同时对开挖场地进行必要的挡拦设施及临时排水沟的建设。 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在建设过程中,严禁扰动和破坏河床、严禁开挖河道砂石、严禁越界越位施工,严禁侵占河道、严禁污染水质水体、严禁阻碍河道行洪,严禁乱扔乱弃垃圾、渣土、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机械器具,建筑施工废水严禁排入项目地表水体怒江等。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 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项目运输车辆途经村庄和学校等敏感点时,应减速禁鸣,减轻对居民和学校的影响和干扰。 严禁车辆进出工地时鸣笛,严禁抛扔钢管。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建筑垃圾(包含拆除场地内已设的施工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场。 施工建筑垃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经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 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 5、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酒糟、废酵母及时运出,当天清运完毕,严禁酒糟、废酵母堆放在制酒车间、露天堆放,防止臭气溢散。酒糟、废酵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散落遗漏,减少环境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站设于厂区西南角远离居民点一侧,运营期拟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地面设绿化防护带,以降低和减缓恶臭污染影响, 为了防止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需要企业对污水站加强管理,对产生的污泥及栅下物,及时收集、及时处理,避免其在厂区内长期堆放,散发臭气。 加强生产车间通排风。 应对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 6、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污水处理站北侧设1个3m3的化粪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 在厂区西南角远离居民点一侧设1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20m3/d。环评推荐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二级厌氧消化+AAO生物脱氮除磷处理+絮凝沉淀池+清水池”。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废水处理技术单位,根据项目水质特点进行废水处理设施工艺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调试,以满足项目生产废水处理需求,做到处理出水稳定达标。 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产生的纯水设备废水部分直接回用于生产车间冲洗,剩余部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余生产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用水,不外排。 为保证绿化用水雨天不外排,本项目在污水处理站旁拟设置一个35m3的中水暂存池(可暂存约2d的中水排水量)用于暂存污水处理站出水,在厂区北侧景观绿化区内设一个140m3的中水暂存池(可暂存约8d的中水排水量)用于暂存污水处理站出水,中水暂存池总计暂存10d的中水量。 拟在污水处理站旁设置1个95m3的事故水池用于收集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的废水。 7、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生产设备全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利用厂房隔声降噪,并在设备底部应加装防振措施。 加强设备维护,确保项目运行中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发生。 8、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麦芽、大米粉尘经收集后作为饲料原料外售。 酒糟、废酵母收集后作为饲料原料外售。 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由设备供应厂家定期进行更换,交给设备厂家处置。 设置1个30m3的废酒糟罐,放置于啤酒生产车间,用于收集酒糟;设置5个500L带盖收集桶,放置于啤酒生产车间,用于收集废酵母。 实验室废液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在化验室区设置1间5m2危废暂存间,临时贮存废机油和实验室废液。设置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暂存,并建立和保存危险废物台账、转移联单,并设置“三防”措施。 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9、运营期地下水、土壤防范措施 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重点防渗区等工程进行严格监理,阶段性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展下一阶段施工,不合格的施工项目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建设单位应确保本项目的防渗工程措施和环保监理及记录到位,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高浓度工艺废水收集和预处理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要求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高浓度工艺废水收集和预处理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防渗要求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K≤10-7cm/s。生产综合车间、综合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K≤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在项目厂区下游污水处理站西侧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时反映出厂区运营期地下水质变化情况。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的工作,于2023年8月3日在怒 (略) 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和11月10日在怒江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每次报纸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于2023年11月10日在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环评信息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在怒 (略) 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精酿酒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六库街道小沙坝村标准厂房建设)全文公开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