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4]76号,项目代码:2305-*-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招 (略) 江津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整治综合治理及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建设,包含新建河道护岸。其中,岸坡整治综合治理1700.91m(中心线),右岸新建护岸1686.56m,结构型式为格宾石笼镇脚+C25砼框格块石护坡+ (略) +植草护坡+人行步道,另布置下河梯步5座;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面积3987.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铺装、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257.*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514.*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人: | (略) 江津区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薛峰 | 联系人: | 冉海燕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江津区 (略) | 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 *675-946 |
(略) 江津区 (略) | 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 *VA* |
(略) 江津区 (略) | 中国 (略) 重庆江津支行 | ** |
(略) 江津区 (略) | 中国 (略) 江津支行 | *7021 |
(略) 江津区 (略) | 重庆农村 (略) 江津支行 | ** |
招标公告.pdf
(审查修改后定稿)江津区施工图pdf.zip
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部分.pdf
[**].CQZF
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 (略) 政工程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