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单位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14#楼、1#商业、大门-室外工程结算项目,我局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人员,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工程量核实、单价取费审查等必要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审核结论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算情况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12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4〕19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1#-14#楼、1#商业、大门及地下室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8〕11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投资事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8〕126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辅室外工程费用221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46.*元,基本预备费用4037.*元,建设期利息5451.*元,建设用地费用8187.*元。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1#-14#楼、1#商业、大门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主要建设14幢框剪结构高层住宅,地下室 (略) 、绿化、给排水、污水、雨水、智能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本次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14#楼、1#商业、大门-室外工程。
资金来源:由业主统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中航长 (略)
监理单位:福建光正 (略)
施工单位:福建 (略)
二、审核依据
(一)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漳财建〔2003〕33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12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4〕19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1#-14#楼、1#商业、大门及地下室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8〕11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投资事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8〕126号)等文件。
(三)工程结算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工程量计算书、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设计变更单等送审资料。
(四)计价等参照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实施细则;《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及相应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等专业工程的《预算定额》,《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17版)、《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7版);价格采用福建省2019年第三季度清单机械 (略) 区*期清单综 (略) 区*期清单综合价和福建省2020定额材料综合价和福建省2019定额材料综合价(闽建筑〔2019〕11号税率调整)( (略) 场调查价,不含增值税)。
(五)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审核意见复函等。
三、审核结论
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1987.*元,审定工程造价1601.*元,净核减385.*元,净核减率19.41%。审核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减部分
1.工程费核减部分(共核减*.1元):
(1)清单内工程费核减部分(共核减*.57元):
①室外景观,铺装工程及绿化(共核减*.98元)
A.* 回填方,送审价为工程量*.15m3×单价*/m3=*.9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9m3×单价*/m3=*.3元,核减*.6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B.* 散水,送审价为工程量828.74㎡×单价*/㎡=*.81元,审后价为工程量828.74㎡×单价*/㎡=*.56元,核减*.25元,原因是现场实际做法与中标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定额不符,移至清单外(*)。
C.* 块料面层,送审价为工程量297.78㎡×单价*/㎡=*.25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5元,原因是设计变更后与中标综合单价不符,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外(*)。
D.* 柱(梁)面装饰,送审价为工程量111.59㎡×单价*/㎡=*.61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61元,原因是现场踏勘未做铝单板包边,核减该清单。
E.* 柱(梁)面装饰,送审价为工程量113.65㎡×单价*/㎡=*.2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4元,原因是现场踏勘未做铝单板包边,核减该清单。
F.其他78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减*.35元。
G.其他费用:措施项目费核减*.68元,原因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审核增减。
②安装单位工程(共核减*.59元)
A.* 回填方,送审价为工程量934.73m3×单价*/m3=*.4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68.33m3×单价*/m3=*.67元,核减*.75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B.* 回填方,送审价为工程量1709.55m3×单价*/m3=*.8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83元,原因是送审综合单价与中标综合单价不符,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内(*)。
C.* 余方弃置,送审价为工程量2991.72m3×单价*/m3=*.5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53元,原因是送审综合单价与中标综合单价不符,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内(*)。
D.* 塑料管,送审价为工程量263.74m×单价*/m=*.08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85.94m×单价*/m=*.4元,核减*.68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E.* 回填方,送审价为工程量1095.46m3×单价*/m3=*.03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29.65m3×单价*/m3=*.2元,核减*.83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F.* 回填方,送审价为工程量3986.66m3×单价*/m3=*.28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8元,原因是送审综合单价与中标综合单价不符,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内(*)。
G.* 余方弃置,送审价为工程量6133.4m3×单价*/m3=*.97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97元,原因是送审综合单价与中标综合单价不符,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内(*)。
H.其他49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减*.35元。
I.其他费用:措施项目费核减*,原因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审核增减。
(2)清单外工程费核减部分(共核减*.53元):
①室外景观、铺装工程及绿化(共核减*.28元)
A.* 标记,送审价为工程量448个×单价*/个=*.3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40个×单价80元/个=*元,核减*.32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定额单价核减同时影响。
B.* 嵌草砖(格)铺装,送审价为工程量4240.25㎡×单价*/㎡=*.38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105.67㎡×单价*/㎡=*.49元,核减*.89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定额套价有误核减同时影响。
C.* 块料面层,送审价为工程量1292.06㎡×单价*/㎡=*.4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012.725㎡×单价*/㎡=*.99元,核减*.43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主材单价调整核减同时影响。
D.* 安砌侧(平、缘)石,送审价为工程量904.77m×单价*/m=*.0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92.75m×单价*/m=*.39元,核减*.63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主材单价调整核减同时影响。
E.* 安砌侧(平、缘)石,送审价为工程量2111.82m×单价*/m=*.23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856.47m×单价*/m=*.94元,核减*.29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主材单价调整核减同时影响。
F.* 水泥混凝土,送审价为工程量1526.32㎡×单价*/㎡=*.29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9元,原因是做法未变更按原中标综合单价计入,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内(*)。
G.* 块料面层,送审价为工程量2316.19㎡×单价*/㎡=*.25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5元,原因是送审定额套用有误,移至清单内(*)。
H.* 水泥混凝土,送审价为工程量429㎡×单价*/㎡=*.6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63元,原因是做法未变更按原中标综合单价计入,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内(*)。
I.其他21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减*.89元。
J.其他费用:措施项目费核减*.66元,原因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审核增减。
②安装单位工程(共核减*.23元)
A.* 接地母线,送审价为工程量2964.45m×单价*/m=*.17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964.45m×单价*/m=*.26元,核减*.91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B.* 复合管,送审价为工程量960.61m×单价*/m=*.53元,审后价为工程量960.61m×单价*/m=*.88元,核减*.65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C.* 砌筑井,送审价为工程量51座×单价*/座=*.92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92元,原因是设计变更后与原中标综合单价不符,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外(*)。
D.* 复合管,送审价为工程量1647.34m×单价*/m=*.97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647.34m×单价*/m=*.24元,核减*.73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E.* 砌筑井,送审价为工程量15座×单价*/座=*.7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7元,原因是设计变更后与原中标综合单价不符,核减该清单,移至清单外(*)。
F.* 镀锌钢管,送审价为工程量1097.58m×单价*/m=*.01元,审后价为工程量999.67m×单价*/m=*.27元,核减*.74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单价核减同时影响。
G.BC* C20混凝土包封,送审价为工程量142.16m3×单价*/m3=*.97元,审后价为工程量92.69m3×单价*/m3=*.73元,核减*.24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单价核减同时影响。
H.* 塑料管,送审价为工程量482.12m×单价*/m=*.7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6.93m×单价*/m=*,核减*.77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单价核减同时影响。
I.* 塑料检查井,送审价为工程量65座×单价*/座=*.65元,审后价为工程量65座×单价*/座=*.35元,核减*.3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J.* 塑料检查井,送审价为工程量104座×单价*/座=*.44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04座×单价*/座=*.72元,核减*.72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K.其他40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减*.56元。
L.其他费用:措施项目费核减*,原因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审核增减。
(二)主要核增部分
1.工程费核增部分(共核增*.32元):
(1)清单内工程费核增部分(共核增*.16元):
①室外景观、铺装工程及绿化(共核增*.47元)
A.* 水泥混凝土,送审价为工程量5561.41㎡×单价*/㎡=*.05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005.15㎡×单价*/㎡=*.69元,核增*.64元,原因是送审定额套用有误,由清单外(*和*)移至本清单。
B.其他2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增*.83元。
②安装单位工程(共核增*.69元)
A.其他19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增*.69元。
(2)清单外工程费核增部分(共核增*.16元):
①室外景观、铺装工程及绿化(共核增*.77元)
A.* 块料面层,送审价为工程量1314.56㎡×单价*/㎡=*.63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350.756㎡×单价*/㎡=*.34元,核增*.71元,原因是部分送审定额套用有误,由清单外(*)移至本清单。
B.* 散水、坡道,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828.74㎡×单价*/㎡=*.5元,核增*.5元,原因是现场实际做法与中标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定额不符,由清单内(*)移至本清单。
C.* 块料面层,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95.25㎡×单价*/㎡=*.56元,核增*.56元,原因是送审定额套用有误,由清单内(*)移至本清单。
D.其他8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增*元。
②安装单位工程(共核增*.77元)
A.* 砌筑井,砖砌阀门井750×750×400,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57座×单价*/座=*.77元,核增*.77元,原因是设计变更后与原中标综合单价不符,由清单外(*和*)移至本清单。
B.其他1项清单项目合计核增*元。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算审核踏勘现场时发现,现场存在多处与竣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
五、意见或建议
1、请你单位按照相关基建程序执行办理。
2、该项目审核结论数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请你单位抓紧清理工程往来款项,认真做好工程财务决算。
(略) 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