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1+250-3+250)段防洪工程
建设单位:洛浦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瑞通咨询服务工作室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说明:
1.地理位置: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1+250-3+250)段防洪工程位于本次防洪工程位于玉龙喀什河山普鲁站段右岸,对应规划桩号为1+250~3+250段,位于玉龙喀什河渠首下游1.25km,属于丘陵区,两岸以农业区为主,河床质为砂卵砾石。
(2)防洪工程范围:本次防洪工程位于玉龙喀什河山普鲁站段右岸,对应规划桩号为1+250~3+250段,位于玉龙喀什河渠首下游1.25km,属于丘陵区,两岸以农业区为主,河床质为砂卵砾石。
(3)工程规模: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工程的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及流域防洪规划综合分析确定。本防洪工程洛浦县总干渠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防护段为桩号1+250~1+500右岸,对应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堤防级别为2级。其余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防护段为桩号1+500~3+250右岸,对应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堤防级别为3级。
(4)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玉龙喀什河山普鲁镇段右岸护岸工程2007m,新建岸顶道路2007m,桩号SY0+000~SY2+007,对应桩号1+250~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