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
关于“ (略) (略) 餐具消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审批文号:通昌环表字[2022]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253号)和《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规定》(吉环管字〔2014〕17号)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昌区 (略) (略) 提出的《 (略) (略) 餐具消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略) (略) 所提要求。批准时间为2022年9月5日。
特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