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油溪镇石背村废石资源加工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平县油溪镇石背村废石资源加工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日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
联系电话: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平县油溪镇石背村废石资源加工再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连平县油溪镇石背村 |
环评机构: | (略) 美兰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总投资18000万元,选 (略) 连平县油溪镇石背村,总占地面积*.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粗碎车间、预筛分车间、二级破碎车间、三级破碎车间、制砂车间、分选车间、办公楼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共设置4条加工生产线,年产规格碎石50万立方米、机制砂15万立方米、水洗砂270万立方米、粗选铁矿30万吨、精选铁矿 3.2 万吨。根据大顶矿山第二排土场生态修复治理期限,本项目总服务年限为7年,加工年限约5年。新增劳动定员133人,全年工作时间240天,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扬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项目破碎机组、筛分场所除输送带进出口外,其余全部封闭,并安装喷淋设施进行除尘,卸料过程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厂区道路硬底化、洒水抑尘,定期对堆放产品喷水保持物料表面湿度,减少粉尘逸散。粉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不超过1.0毫克/立方米。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略) 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