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整合停车场出入口抓拍单位设备(二次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情形:“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 (略) 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1日13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
地 址: (略) (略) 松花湖街2号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 (略)
地 址: (略) (略) 12-1号802
联系方式:02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莹、张密
电 话: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