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将乌兰浩特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处置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处置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兴安 (略) 乌兰哈达镇拐把子沟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配置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10MW凝汽式汽轮机+1台10MW 的发电机,由于区域生活垃圾量不能满足生产负荷,项目拟进行原料变更,接收污水处理污泥、卷烟厂生产下脚料、属于一般固废废物的塑料、纺织类废物、制衣厂、制鞋厂、箱包厂类产生的废边角料、废丝布等,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物品、废木制品(或农林废弃物)、经过蒸煮的一般性医废用品、渗滤液污泥、餐厨处理后残渣(鉴定的一般固废)、外部渗滤液、环评和成分分析报告鉴定不在危废名录的工业废料(一般固废)。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7232.92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兰浩特 (略)
联系人:戴经理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内蒙古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按照上述地址,通过邮箱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乌兰浩特 (略) 。
乌兰浩特 (略)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