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一)决策事项名称: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
(二)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需撤销《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并重新编制规划,依法定程序严格审查、公示,报请省政府批复后实施。为有效预防、化解、控制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现对拟撤销规划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诉求。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本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公众对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公众诉求和风险因素,找出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程序
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源分析和判断→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分析措施后的风险等级(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综合风险指数及等级)→得出风险分析结论及相关建议。
四、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主要就以下几大类问题征求公众对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批复》决策事项的意见:
(一)公众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二)本决策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公众对本决策事项的态度及关心的主要问题;
(四)其他可能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
五、公众表达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将对本决策事项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
六、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
邮箱:*@*ttp://**
海南海法社会 (略)
联系人:彭工 电话:0898-*
邮箱:*@*q.com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10天)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