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乐山沙湾贵和 (略) 于2024年12月20日在项目 (略) (略) 召开“沙湾福禄大渡河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沙湾福禄大渡河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沙湾福禄大渡河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 (略) ”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2月07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向勇/(略)
附件:
1、沙湾福禄大渡河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沙湾福禄大渡河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沙湾福禄大渡河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乐山沙湾贵和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方圆 (略)
监测单位:眉山 (略)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