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外资〔2023〕88号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天新药业在中国香港设立天新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项目备案的请示》(景发改产业字〔2023〕22号)收悉。根据《 (略)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江西 (略) (略) 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2月9日
一、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略) 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江西 (略) (信用代码:*27G)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香港 | |
最终目的地 | 香港 | ||
四、项目总投资 | 0.13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0.13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万港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企业自有资金。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江西 (略) 拟出资1万港 (略) ,开展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 |||
八、备注 | |||
项目代码:2212-*-04-01-*。 |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国安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省外办、省国安厅、外汇局江西分局。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