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 (略) 美雅途总部及智能电动助力车研产销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0,邮编:*
联系电话: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 (略) 美雅途总部及智能电动助力车研产销基地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中心地理坐标:(23°29"57.422"N,112°59"17.023"E)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正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年产自行车8万台、电动车10万台,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5%;总占地面积15882.62m2,总建筑面积39090.71m2。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热处理、烘干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喷漆废气、固化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抛光粉尘经水帘柜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废切削液、废槽渣、废淬火液、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金属粉尘、不合格废品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