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平台运维商
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科学、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平台运维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平台运维商
二、需求概况
(一)引入副食品集中筹措平台运维商,副食品种类包括: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畜肉类(主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禽蛋类、干货调料类、乳品类、豆制品类、早餐类、其他类(主要包括饮料、扶贫项目类等)。
(二)本次引入平台运维商需负责:(1)负责副食品筹措信息平台的运维。(2)组织平战时副食品采购需求收集、价格公示。(3)选取并管理副食品供应商队*。(4)组织副食品采购需求收集、价格公示;(4)担负集配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5)根据订单需求,组织副食品分拣、初加工及配送。(6)组织副食品检验检疫、食品溯源、质量安全和退换货。(7)办理副食品供应商资金结算。(8)联合部队、银行对监管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监督并禁止供应商分(转)包行为。(9)配合制定并组织落实副食品区域供应保障相关规章制度,根据采购人需求选取副食品供应商。(10)免费为青岛日照以外地区提供以订单管理为核心的副食品筹措信息平台和资金监管服务。
(三)参与投标方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结算价=基准价X(1-下浮率)。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供应商管理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定价基准系选定城阳蔬 (略) 场官网中间价,定价基准每15天更新一次,采用平均价法(前15天网上公布中间价平均值);官网未公布品类价格, (略) 协调各部队进行联合询价确定基准价格,询价时间为每月11号、26号,询价地点为城阳蔬 (略) 场、 (略) 大 (略) 场、大型连锁商超,取平均价。
(四)下浮率报价范围:最低限价10%。
(五)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地点不唯一,详细配送地址报名成功后明确。
(六)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周期内,*方可依据运维商履约、满意度测评及相关政策调整等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七)中标单位数量:1家(综合评审排序第一,签订正式合同),备份1家(综合评审排序第二,签订备份合同)。
三、技术商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具备副食品分拣配送、平台开发运营及供应管理等职能的具有生鲜配送资质的综合型企业(同时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二名为备份,中标运维商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递补)。
(二)保障要求
1.日常保障
(1)各品类副食品通常“日定日供”,每日(含休息日、节假日)配送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按采购方要求配送。
(2)各采购方D日12:00前对D+2日肉类、蔬果、生鲜牛奶、鲜活产品、干货调料等食品提报配送计划,运维商汇总部队需求、结合库存情况于D日18:00前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D日18时前),供应商根据采购计划于D+1日将货 (略) 集配仓,运维商进行货物分拣并于D+2日08:00前配送至采购方。执行任务的单位,时限可不受限制,运维商根据实际需求组织配送。
(3)副食品配送按照“供应商—运维商—采购方”的流程组织,运维商按照验收规定组织副食品的检验检疫及验收,采购方按照采购方管理规定组织副食品数质量的现场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数质量问题由运维商负责。
(4)运维商应当根据保障需要定期(或实施)更新平台供应商品价格信息,配送时应当出具当日配送单。配送单包含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日期等要素,一式二份,经供需双方验收签字后,采购方、运维商各留存一份。运维商应每月向各采购方提供一份月配送清单。
2.应急保障
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国内伴随保障需求,伴随保障供应价格以当时当地询价结果为准。应急保障由运维商组织供应商按照合同应急保障条款实施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各指定地点。运维商应当根据采购方需求,建立副食品预置预储机制,明确具体数量、组织办法。如遇紧急情况,采购方随时提报补给需求,运维商在收到补给需求后即刻组织补给配送,时间通常不超过2小时。运维商2小时内无法满足应急保障需求的,采购人可自应急综合供应商处采购。
运维商按照合同应急保障条款相关要求,依托自身仓储力量现有设施设备落实副食品储备。(暂定3日量)
3.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运维商必须确保供应的副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加工和包装符合要求。具体的食品保质期、食品初加工、包装材质、配送条件、质量检测等要求由供应商提报运维方案,按投标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三)平台开发运维要求
平台跨内部网络、局域网及互联网开发建设,由本项目中标人自有或与第三方合作,并由中标人负责部署、升级及维护管理。局域网及互联网平台开发运维要求如下:
1.网络安全
(1)安全管理:安全编码规范、开发规范保证开发阶段的质量安全,基于业务的运营管控以及分析监控,保证平台运行的安全管理;
(2)终端安全:根据等保三级以及计算机管理要求保证终端的物理安全以及云安全;
(3)边界管理:互联网边界与内外网边界的隔离传输,保证边界安全;
(4)网络安全:对网络设备以及网络通道的监测与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5)主机安全:基于访问控制及定期漏洞扫描修复保证主机安全;
(6)应用安全:基于应用安全技术及配套系统功能实现服务器与客户端应用安全;
(7)数据安全:基于数据安全技术实现结构化以及非结构化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2.页面设计
平台应包含用户管理、商品分类、商品列表、物流信息、消息提醒、商品评价、退换货售后、在线客服等功能。
3.运营管理
(1)前端订单系统(数据转换及下单),将采购方需求由内部网转换到互联网向供应商发布订单信息,跟踪订单状态;
(2)集合订单路由系统(OMS):订单合并与拆分,采购方订单在审核通过后,由运维商进行合并,合并进行组货并配送;同时具备管理订单流自定义,审核节点自定义等功能;
(3)供应商管理功能:通过协议管理配置供应商服务覆盖采购方范围、可售卖商品访问、折扣比例、合同有效期、销售时限控制、销售冻结解冻等;
(4)监管账号:设置监管查询权限及监管角色,可查询订单、商品、协议、价格、溯源、供应商等信息。
(5)运营团队具备全天候系统维护能力。
4.采购方
支持针对采购方配置维护不同参数属性实现不同业务流程,如采购范围限定、订单签收、订单评价、应急订单一键下单功能。
5.供应商端
为供应商提供便捷的多维数据汇总与导出功能,包括供应商接单确认功能、配送信息更新、食品溯源、订单管理、新增订单提醒、商品价格维护与价格审核功能,商品评价详情与回复功能;应急订单处理功能;供应商组货单进行分拣赋码功能。
6.集配仓
副食品入库时负责副食品质量的初次验收,线上签字,系统留痕;入库单录入台账信息统计,库存数量报警提醒,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登记,应急储备模块、应急订单绿色通道;根据订单信息进行分拣、配送。
7.系统集成接口对接
(1)预留第三方标准化对接接口,可接入自有或三方仓储管理系统(WMS)、配送系统(TMS,含调度、路线规划、运力管理等)、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系统(SCM,含供应商商品管理、价格管理、字典等)、检验检疫结果上传;
(2)支持与财务管理系统(ERP)对接功能:系统对账、结算协同、线上开票及发票上传、获取财务收款信息、报表统计分析、税务系统对接等功能;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周期内,中标人前2个月须完成运维所需软硬件建设,2个月作为主供应渠道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可依据运维商履约、用户满意度测评及相关政策调整等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2.配送区域
采购方指定地点(报名成功后获取)。
3.交接验收
同“三、技术商务要求”“(二)保障要求”。
4.报价要求
下浮率报价应包含各类别副食品加工、仓储、分拣、包装、配送、装卸搬运、售后服务、平台开发运营管理、税金、检测等所有费用,并明确每一个细项的具体报价费率。
5.运维商对此项目应设立独立项目组(部/分公司),人员场所保持相对固定,所有人员需通过相关政治审查,场所需按采购人要求设置保密措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设三方监管账户。
6.资金结算
(1)经费结算通常每月一次,按照“采购方—运维商—供应商”的流程组织实施。各单位财务部门将经费转账至运维商监管账户,由采购方和运维商对账户资金进行共同监管。
(2)采购方人员因出差、执行任务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结算的,说明情况后,运维商可先行垫付资金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后由采购方与运维商进行结算;运维商不得因经费结算原因单方面终止配送服务。
(3)运维商履行管理供应商责任,提供商品的全额发票。
7.保密要求
(1)运维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2)运维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和保密防范措施和预案。
(3)配送人员和车辆 (略) 后,必须关闭行车记录仪和定位系统,按照指定路线和区域活动;严禁拍照、录像、询问与采购方有关的事项。
(4) (略) 内车速应按照限速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8.约束违约条款
(1)运维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合同第一年期间不作调整,由此带来的风险由运维商自行承担。
(2)由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副食品供应模式调整改革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一切违约责任。
(3)运维商存在挂靠或私自将项目转包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对采购方或*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支付相应赔偿。
(4)运维商对采购方执行重大紧急任务造成断供等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5)运维商进行商业贿赂、欺骗、欺诈,提供虚假发票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运维商违反保密承诺,造成失泄密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方或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7)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集体食物中毒、腹泻等情况,经查实责任在运维商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必须支付相应赔偿,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8)运维商违反上述(3)-(7)条目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明确条款实施处罚。
(9)运维商应当主动配合机关和采购方做好巡视监督、审计检查等工作。
9.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服务期限结束后,如更换运维商,运维平台专利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运维商签订运维合同前,应按保障区域各采购方年度预算金额2%计算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待合同履行完毕无争议后,采购单位应退回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满两年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六)投标人应具备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七)投标人应具备电商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八)投标人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具有满足副食品仓储及初加工要求的营业或经营场所、网点或库房(自有或租赁皆可),面积≥XX平方米(注:仓储面积要求招标采购前确定),并具备初加工能力,或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具备初加工能力,采购方进行现场考察;
(九)投标人具有满足运输要求的冷链(冷藏)车辆≥XX辆(注:车辆最低数量和标准要求待定,自有或租赁皆可);
(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全部加工、配送人员均须通过政审,且具有检查合格的健康证,并落实国家、内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投标人具备副食品检验能力,或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具备副食品检验能力,同时要根据采购方要求定期组织对供应食品的卫生防疫抽检;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预计采购时间
预计2023年12月上旬发出招标公告。
六、公开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共公示5个工作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意见反馈
投标人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件方式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
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采购意向反馈”,通过“采购意向反馈”页面附件上传提交。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受理。
1.采购建议反馈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和说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意向公示及意见建议征询为无偿行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532-*
(略) 某单位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