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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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块石 | 非金属矿产 | 无 | 40000 | TO | 电汇或承兑 | CHY1 | 保定太行 (略) | 无 | 无 | 13% (增值专票) |
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石灰石块石供应商, (略) 需求和利益的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 (略) (以下简称“曲阳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曲阳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一、项目内容:石灰石块石采购招标
二、项目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标的名称:石灰石块石
四、送达地: (略) 矿山山顶台面。
五、供应要求:
1、技术或质量标准:CaO≥48%、MgO≤3%、R2O≤0.2%、氯离子≤0.03水份≤2%、粒度≤700mm。
2、按曲阳公司计划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供应。 (略) 为准。
3、供应过程中,中标方应对供应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防雨、雪,保质量措施。
4、 (略) 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5、最低保供量300吨/天,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或短信方式)之日起三日内必须达到加工要求的最低保供量,如若达不到,*方将视情况扣除*方的投标保证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除外。
6、投标单位在报名参标的同时,必须为招标方提供标的物样品或联系招标方进行共同取样,如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未提供样品或者未联系招标方进行共同取样,招标方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7、运输车辆:供货车辆要求:供货车辆为半挂侧翻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9吨,并符合环保标准国Ⅴ及以上车辆,以持有环保随车清单(原件)为准,特殊时段需使用环保标准国六及以上车辆进行运输服务。
六、招标数量:预估4万吨(具体数量依据生产情况而定)。结算数量:以曲阳公司厂内汽车衡检斤为准。
七、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信用证明材料。
6、参标单位需经由招标方考察并取样检验合格后才能在阳光采购平台中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审批通过。
八、投标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线上(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http://**)的方式进行。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阳光采购平台公示为准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以阳光采购平台公示为准
开标时间:以阳光采购平台公示为准
九、开标:
依据阳光采购平台中规定开标时间,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线上开标,开标前,各投标方需将开标密码提供给开标方进行开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振波,联系电话:*。
十一、投标保证金
1.参加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2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交纳时间为开标前,开标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曲阳支行;账号:*7309),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开标前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或照片)提交至阳光采购平台。待中标结果公示后,招标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投标单位。
2.投标结束后,中标方如不能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开始正常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并扣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